
一、律师个人情况:
余 健律师,男,1962年9月13日出生,中国法学会会员,律师执业证号:13501198710306473。1981年5月,莆田地区理论大专班政教专业毕业。1997年7月,华东政法学院法学专业毕业,法学士。1984年10月至2001年4月,福州永福律师事务所、福州方广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律师、主任。1987年3月1日,福建省司法厅闽司(1987)综19号授予律师资格。1995年底,被评为1993年——1995年度“福州市优秀律师”。1999年3月,被授予二级律师任职资格(高级职称)。2001年4月,与他人合伙创办成立福建元一律师事务所,并在该所执业至今,现担任律师事务所管理委员会成员。
电话:13805029801 0591—87832650(办)、87832707(传真)
电子信箱:165664181@qq.com
二、律师事务所情况:
福建元一律师事务所是经福建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省直律师事务所,批准成立时间为2001年4月28日,办公地点位于福建省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四层(省政府大门对面),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号:23501200110364874。办所宗旨:“务实、真诚、优质、高效”。该所地理环境优越,人文气息浓厚,拥有现代化的办公条件,具备完善的规章制度。现有执业律师56人,绝大多数具有硕士、学士学位。与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福建工程学院法学系、福建中医药大学公共管理系合作,是上述院校的教学实践基地。办所13年,已成为福建省规模较大、知名度较高的律师事务所。
三、担任法律顾问情况:
2001年以来,持续担任永泰县供电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实行一年一聘已长达13年。最近一次聘用,聘用时间自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法律顾问费12000元/年。2013年,仅办理诉被告(被执行人)徐金堂供用电合同纠纷案,收案件代理费5500元,其中一审代理3500元,申请执行代理2000元,目前已经办结,追回电费及违约金30000元。